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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游樂設備的安全保險措施
點擊次數:3414 發(fā)布時間:2017-01-18
水上游樂設備的安全保險措施:
水上游樂設備在空中運行的乘人部分,整體結構應牢固可靠,其重要零部件宜采取保險措施。吊掛乘人部分用的鋼絲繩或鏈條數量不得少于兩根。與坐席部分的連接,必須考慮一根斷開時能夠保持平衡。
距地面1m以上封閉座艙的門,必須設乘人在內部不能開啟的兩道鎖緊裝置或一道帶保險的鎖緊裝置。非封閉座艙進出口處的攔擋物,也應有帶保險的鎖緊裝置。
當水上游樂設備在運行中,動力電源突然斷電或設備發(fā)生故障,危及乘人安全時,必須設有自動或手動的緊急停車裝置。游樂設施在運行中發(fā)生故障后,應有疏導乘人的措施。
水上游樂設備的其他安全要求:
水上游樂設備應在必要的地方和部位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紅色)、警告標志(黃色)、指令標志(藍色)、提示標志(綠色)等四種類型。凡乘客可觸及之處,不允許有外露的銳邊、尖角、毛刺和危險突出物等。水上游樂設備通過的涵洞,其包容面應采用不易脫落的材料,裝飾物等應固定牢固.乘人部分必須標出定員人數,嚴禁超載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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